内控机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缺陷元成及董事长等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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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元成(维权)6月25日公告,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祝昌人、时任总经理姚丽花、时任董事会秘书柴菊竹、财务总监陈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经查,2024年4月27日,内控机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缺陷元成及董事长等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公司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因相关项目审计价差未能及时入账,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其中,年报中审计意见类型、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多项重要内容存在错误,反映出公司在内控机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缺陷。2024年5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更正。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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